晴時多雲

驚!多數移工仍不知「台灣禁吃狗肉」 宣導法令成效有限

文/記者賴玟秀  攝影/本報資料照、圖/截自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授權影片、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圖片提供
2019/11/21 17:30

確切的法規宣導才能避免移工吃狗的憾事再度發生。(本報資料照)

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因飲食文化的差異,讓「捕狗、吃狗肉」的事件時常發生、甚至造成移工團體及動保團體的對立,在這之中,台灣人或許能先試著理解他國文化、再來進一步思考如何溝通與討論,理性地解決問題。理解不代表認同,但若沒有理解、僅訴諸法律途徑解決,難保文化衝突與社會對立的現象產生。

吃狗肉文化 隨動保意識逐漸改變

台灣各國外籍移工包含越南、泰國、印尼及菲律賓等為最大宗,而「狗」或「狗肉」在他們的文化中,分別代表著不一樣的習俗和傳統,然而隨著國際間動物保護的意識提升,這些傳統飲食文化為了因應時代潮流,正逐漸發生改變。
在越南,狗肉被認為能帶來好運、消災解厄,但目前越南政府也因國際觀感、明文呼籲國人戒吃狗肉;而以穆斯林居多的印尼,因狗在伊斯蘭教中,被認為是汙穢的、不能觸碰的,鮮少有吃狗肉的情況發生;另外,在菲律賓及泰國,因當地政府對於動物福利的法律陸續制定完善,現在也都是明文禁止。

對台動保法「不清楚」 加上文化差異終致衝突

透過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協助訪問幾位在台外籍移工,其中來自越南的阿民(化名)表示:「原本家裡就有養狗,所以不只家裡沒有吃狗肉的習慣,對於狗狗更是疼愛有加。」另一名移工阿金(化名)則說:「在越南,大街小巷經常可以看到賣狗肉的店家,對於吃狗肉這件事,其實是習以為常的飲食習慣,不過來台灣之後,藉由同鄉提醒,才知道在這裡是不能吃狗肉的。」其他像是印尼、泰國及菲律賓移工,因狗肉文化非其主要傳統,皆表示自己原本就沒有在吃狗肉,但對吃狗肉議題、相關法令也不是很清楚。

台灣在2017年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明文規定禁止宰殺犬、貓,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金,同時也禁止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違者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然而外來移工得知法規的管道有限,經由實際訪問發現,移工得知台灣動保相關法令的資訊,多半透過同鄉友人間的訊息傳遞,要不然就是完全不清楚。雖然我國農委會、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原本就有透過文宣來宣導法令,不過目前情況看來,成效有限。

將移工貼標籤 忽略背後溝通訊息斷層

每當發生「殺狗、吃狗肉」事件發生,台灣各界都十分關注,面對移工在台宰殺動物、甚至食用,雖不能以「不知者無罪」定論,但媒體及社群平台的大肆撻伐、偏頗報導等,使得「外籍移工會吃狗」的標籤緊緊地跟隨他們,在並未清楚理解文化差異的情況下,無形中也讓許多無辜的外籍移工被汙名化。另外,在網路上許多對動保善心人士更高喊「吃狗肉的移工滾回去」,其實都是造成社會歧視與對立的原因之一。

民間動保團體,如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早在2014、2015年起,自製文宣、影片,甚至論壇講座等來向外籍移工宣導。

而目前只有台中市政府,在今年5月修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中的第六條「雇主應防止勞工於工作場所、宿舍或其他由雇主提供之活動空間有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之行為」,要求雇主善盡宣導告知責任。寄望各地方政府、到中央都能跟進,甚至規劃更加完整的法令。如此從政府到民間、甚至是你我都能確實傳達「台灣禁食貓狗」的訊息,相信外籍移工也不會以身試法。

2014年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以多國語言製作動保宣導動畫。(圖/截自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授權影片)

行政院農委會和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合作,設計海報宣導勿食貓狗,且有越語、泰語、印尼話等多國語言。(圖片提供/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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