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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犬3月起禁養、228前應完成寵物登記!動保處籲:逾期最高開罰1.5萬

文/記者李曄 圖片提供/北市動保處 
2022/02/24 09:24

行政院農委會於去年11月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比特犬將被列為「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若違法飼養將可依動保法第26條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路透)

比特犬傷人事件頻傳,農委會去年10月26日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公告,宣布自今年3月1日起禁止飼養比特犬,公告生效前飼養該類犬隻飼主應儘速就近到動物醫院完成寵物登記,逾期將依違反動保法第19條規定最高處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而截至1月底統計,台北市已登記比特犬數量為155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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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動保處表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公告,比特犬(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及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之飼主應於111年2月28日前至北市寵物登記站(網址)完成登記,逾期只能到北市動保處辦理登記,並需提供犬隻於111年2月28日前飼養證明(如動物狂犬病注射證明等),且逾期登記者,將依違反動保法第19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比特犬照片。(圖片提供/北市動保處)

且自112年3月1日起,比特犬將被列為「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違法飼養者將可依動保法第26條,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補充,攻擊性犬隻包含危險性犬隻,如比特犬、獒犬、阿根廷杜告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及巴西菲勒犬等6種,或曾有無正當理由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隻,飼主如攜帶攻擊性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且牽繩長度不應超過1.5公尺,並為犬隻佩戴透氣口罩,

北市於106年至110年間已針對攻擊性犬隻未採適當防護措施之飼主開立15件行政處分,飼主可參考「危險性犬隻或具攻擊性行為犬隻飼養應注意事項及遇緊急狀況處理原則」之宣導影片和內容(網址),保護民眾及寵物外出安全。北市現有比特犬飼主登記作業說明。(圖片提供/北市動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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